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今年我省高招对录取通知书发放、纸介质档案提取、录取新生户籍管理、补录等方面均作出相关规定。
据了解,高招录取期间,招生院校需将被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核准后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仅在本科三批使用),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寄送给录取高校。招生院校根据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高招考生的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各招生部门不得向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提供档案。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录取新生属农业户口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籍部门要求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仍按国家规定执行。高校所在省不要求迁户口的,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比照本省高校的办法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高招录取结束后,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应考生予以注销,并对此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高招常规录取结束后,所有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今年我省高招对录取通知书发放、纸介质档案提取、录取新生户籍管理、补录等方面均作出相关规定。
据了解,高招录取期间,招生院校需将被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核准后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仅在本科三批使用),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寄送给录取高校。招生院校根据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高招考生的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各招生部门不得向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提供档案。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录取新生属农业户口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籍部门要求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仍按国家规定执行。高校所在省不要求迁户口的,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比照本省高校的办法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高招录取结束后,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应考生予以注销,并对此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高招常规录取结束后,所有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