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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问答: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2008-06-10 00:00:00 来源:河南日报

  一问: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对生源不足院校如何招生?

  答:今年我省规定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省外院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后决定。

  对生源不足院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其计划余额,公开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不大的学校,在分数线上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大、完成计划困难的学校征求志愿时降分备档。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降分投档时,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所有征求志愿均按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档。

  二问: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答:定向就业专业志愿随院校相应批次的其他专业志愿一起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中。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码。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并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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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日报 2008-06-10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