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招办[2006]16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6年11月24日印发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