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将对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同一收费标准。
据介绍,从2006年秋季入学起,这一政策将在河南全省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执行。具体规定:对已录取的港澳地区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对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港澳学生的收费项目。河南省还规定,对招收港澳学生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财政部门将根据各校每年的招生数量给予定额补助。
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将对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同一收费标准。
据介绍,从2006年秋季入学起,这一政策将在河南全省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执行。具体规定:对已录取的港澳地区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对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港澳学生的收费项目。河南省还规定,对招收港澳学生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财政部门将根据各校每年的招生数量给予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