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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有关高校新增和撤销专业等问题答记者问
2006-03-28 10:34:27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3月27日教育部举行了2006年第三次“定时定点”发布会。会议由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主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副处长张庆国回答了部分记者的问题。以下为教育部就有关高校新增和撤销专业等问题的答复(据教育部发布的文字实录整理)。

  [王旭明]:这里有一名记者给我们提供一个书面问题,请张庆国处长回答,他问,这一次教育部下发的目录里,他发现高校里增设了“女性学”的专业,为什么教育部要求在有些高校增设“女性学”这个专业,在哪些高校开设了这个专业并且想了解一下,开设的这个专业需要哪些条件?报考这个专业需要不需要特殊的条件?  [15:56]


  [张庆国]:就这个问题我给大家作一个简要的回答,最近我们教育部公布了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名单,其中有一个“女性学”,主要是中华女子学院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审批后同意。开设这个专业主要考虑要加强对女性的研究,加强对女性地位在国际国内整体地位的研究,还有一个就是中华女子学院在女性学方面有长期的研究,他们提出这个专业的设置得到全国妇联大力的支持,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专家认为,在国内是唯一一所女子本科院校开设女性学本科专业,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刚才说到报考有什么要求,我想这个问题需要关注学校在招生时候的规定。  [15:59]


  [北京晨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关于高校新增设专业的相关问题。教育部刚刚公布获得审批的新专业名单,同时也公布了同意删除专业的名单,包括两个专业,是上海一个高校和湖南的一所高校,分别由两个专业被删除,之前教育部曾经说过,对一些就业,连续几年就业不达标的专业应该删除,请问我们有一些专业是属于基础学科,就业率可能比一些应用学科确实低一些,对于这些专业来说,我们是什么态度?谢谢。  [16:00]


  [张庆国]:这个问题我想可能你要注意一下,不是删除,是两所学校撤销这个专业,这两个专业在其它学校仍然保留。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得需要,学校提出来撤销这两个专业,按照管理权限,教育部同意撤销了这两个专业。今后我们要加强对就业状况不太好的专业进行调整,这也是只能采取宏观调控的手段引导学校在专业设置方面加强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使结构更加合理,更好的适应就业市场状况。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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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新网消息,女性学专业的报考要求:第一、只能是女学员报考,第二还要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其他的还要看学校在具体专业的招生简章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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