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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招保送生政策明确规定一名学生只能推荐一所高校
2006-02-08 10:41:48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招收保送生的高校、保送生条件、保送工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工作纪律。特别强调一名保送生只能推荐到一所高校,对一名学生同时推荐到多所高校,造成保送生计划落空,影响我省中学和招生信誉的,取消学生的保送资格,并追究中学的领导责任。

  《通知》规定,被保送的学生必须是省教育厅公布的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一等奖和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项目见《通知》);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3月31日前要将招收保送生的来源计划告知有关中学;各中学4月10日前要将保送生有关材料寄给有关高校;各省辖市招办要认真进行审核,并建立高招保送生数据库。省录取审核工作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5月20日前办完审核及录取手续。未录取的考生,高校要将考生材料退回所在中学;经审核批准录取的保送生,省招办将在5月30日前告知各省辖市招办。具备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也必须履行正常高考报名程序,并建立电子档案。凡未履行200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核手续。被高校录取的保送生,由各省辖市招办收回准考证,不得再参加高考。

  《通知》要求,保送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中学推荐的保送生要做到计划、条件、人选名单、录取名单“四公开”,推荐和拟报批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各高校要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公示入选和录取名单;省招办将在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录取名单。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办、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切实加强对本年度保送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参与舞弊和办理审批保送资格时把关不严没履行责任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骗取保送生资格者,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已经保送入学者,要坚决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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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2006-02-08 10: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