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通知,自2015年起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可享受国家资助。
据财政部网站2日发布消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根据通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