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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 高校尝试因女施教 保障女大学生权益
2010-03-09 13:39:12 来源:东方今报

  高校尝试因“女”施教 歧视女性要受罚

  为了切实保障女大学生的就业权利,还应该加强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法制监管,明确政府监督部门对就业市场歧视性行为的监管职责。

  “九成以上的女大学生求职时,明显感受到性别歧视”,昨天,代表和委员纷纷表示,大学生就业难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而女大学生就业更是难中之难,大家希望在法律保障、政策扶持、社会支持方面,给女大学生就业以支持。

  【支招一】高校授业要因“女”施教

  驻豫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龚立群说,如何将女性培养成社会需要的人才,是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一个好办法。这就需要改革传统的以课堂和课本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从被动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把创新意识、创业意识的培养和技能的传授融入教学过程之中。

  各高校可尝试因“女”施教,在专业设置和专业培养上考虑女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设一些有特色的课程,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潜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已开设女性MBA课程,大多模块设置都与女性身份密切相关,其教学模式可供借鉴。

  【支招二】国家设妇女生育保障基金

  “很多企业不愿意招女大学生,就是因为不想负担生育成本”。全国人大代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勤作为一名女性代表,她说,国家可以尝试建立社会生育保障制度,降低企业聘用女大学生的成本。可以考虑建立社会统筹模式的妇女生育保障基金,将女性生育补偿的负担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由社会、企业、个人三方合理分担女性生育费用,从而降低企业使用女大学生的成本,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支招三】加大对性别歧视法律监督

  “如果国家对女性的生育保障制度已经很完备,但是企业依然不接收的话,就要受到处罚了”。龚立群说,为了切实保障女大学生的就业权利,还应该加强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法制监管,明确政府监督部门对就业市场歧视性行为的监管职责。

  同时也可以建立一些民间组织或社会机构,如平等就业委员会等,加大监督范围和监管力度,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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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 高校尝试因女施教 保障女大学生权益

来源:东方今报 2010-03-09 13: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