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1-10-20 16:36:24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一、学校概况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广东省珠海市美丽的历史文化名镇唐家湾,占地5000亩。学校以北京理工大学为办学主体,秉持“注重质量、提升内涵、凝练特色、创建品牌”的办学思路,工学类专业具有突出特色和明显优势,工、理、管、文、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广东省首批普通高校本科转型试点高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自2017年9月开始培养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是国内20所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本科院校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一所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民航141部飞行员的高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设有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交通运输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四个专业。依托北京理工大学优势学科和国家民用航空等多方优势,坚持民用航空、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具有准军事化管理特色,建有粤港澳大湾区航空产业学院、广东省通用航空协同育人平台、珠海市民用无人机技术重点实验室。航空学院现有专职和兼职教师65名,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24名。

  二、招生计划

  飞行技术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截至目前,我校已与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中航飞行学校有限公司、北京翔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国内诸多航空公司和飞行学校签订联合培养飞行人才协议。2022年学校面向广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招收计划内141部本科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2022年招生信息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英语语种),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和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2014年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3.身体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者超过187厘米;

  (2)体质指数(BMI)大于24或小于18.5;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

  (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慢性胃肠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6)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7)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8)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及传染病史;

  (9)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12)口吃;

  (13)每眼裸视力“C”字表低于0.1,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弱视、斜视、色盲、色弱;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时未满18周岁或术后未满6个月;

  (1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5)肺结核。

  4.心理品质条件: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考生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5.选考科目要求:广东省考生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河南省和山西省考生报考飞行技术专业要求为理科。

  四、招飞流程

  报名→初检、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对志愿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5月31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注册、查询、填报招飞志愿组合。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系统可进行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凡我校不在考生所报“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五、培养模式

  考生被录取后,将进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为4年,实行“2.5+1.5”培养模式。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二阶段为飞行驾驶训练阶段,派送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我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达到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标准要求者,颁发CCAR-141部驾驶执照。

  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具体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准军事化管理规定》。

  六、淘汰机制

  1.学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培养过程中会出现一定比例的淘汰情形。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准军事化管理考核评定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学生,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按照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到其它专业学习;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被终止学业,予以退学。

  七、收费标准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每人每年学历教育学费为人民币250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

  八、招生录取

  1.飞行技术专业属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3.录取时,各省(区、市)招飞和外语单科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和当地当年外语单科总分的60%执行,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九、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邮政编码:519088。

  2.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招生处咨询电话:0756-3622966;

  航空学院咨询电话:0756-3622637;0756-3622834。

  3.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

  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投诉电话:0756-3622718(传真)。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表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