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的通知

2020-09-02 16:26:24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的通知

  教高〔2020〕346号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1号),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对接国家软件产业人才需求,聚焦河南省软件产业发展重点,在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型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领域,立项建设15所左右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探索具有中原特色的软件人才产教融合培养路径。

  二、申报条件

  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单独设置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合作的企业处于软件领域前列;

  3.由高水平教师和高水平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教学团队;

  4.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5.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

  6.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三、立项程序

  1.申报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办学特色,明确本校软件学院人才培养的领域定位(不超过两个领域)和建设思路,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明确体制机制,搭建教学与管理团队。

  2.具备条件的高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同时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集中论证、分类培育”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条件具备的直接认定为示范性特色软件学院,建设基础较好的确定为建设单位,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特色化软件产业人才培养,是全面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河南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和河南省软件发展战略相关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予以政策、经费支持和倾斜,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软件人才产教融合培养路径。

  2、请申报高校将加盖公章的《河南省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申报书》、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学校关于支持软件学院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校企合作相关支撑材料)于10月29-30日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同时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

  省教育厅 陈庆峰 李立峰 电话:69691855 电子信箱:hngaojiao@126.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刘立军 电话:65509846

  省发展改革委   马晓婷 电话:69691121

  附件:1.河南省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2.河南省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申报书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