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2019-07-10 11:46:47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深入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19—2021年,遴选建设600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并根据教育部规定的限额及各校专业点情况,分年度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二、实施范围

面向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在不同类型的普通本科高校建设一流本科专业,鼓励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支持高校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项建设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以及与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优先支持通过工程类、医学类和师范类等相关专业认证的专业,加快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引领带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三、建设规划

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分三年完成,2019、2020、2021年分别建设300个、150个、150个。每年3月与国家级一流专业点申报工作同时启动。各高校择优遴选确定本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以学校为单位向我厅推荐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经审定后确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公布后组织实施。

2.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或合格评估的高校,申报的专业点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现有本科专业点数的25%,其中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规划和我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范围的高校,申报的专业点数可放宽至不超过本校现有本科专业点数的30%;尚未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高校,申报的专业点数不超过本校现有本科专业点数的15%。

3.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延至下一年度统筹使用。根据2019、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情况,2021年将对各专业类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数量和建设进度进行统筹。

四、申报要求及申报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制定学校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出台并落实支持一流本科建设、激励本科教学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文件。学校切实保障本科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达到合格标准。

2.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3.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专业的生师比、师资结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实践学分比例、专业教学资源数量、第一志愿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五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申报专业“十二五”以来获得过2项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教学成果奖的优先支持;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学生参加或所属教师指导的项目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国家级铜奖及以上名次的优先支持。

5.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申报专业有1个以上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优先支持。

6.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等14个部委(单位)“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有关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省教育厅统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高校要明确牵头部门,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

2.完善经费保障。省教育厅将统筹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和其他各类资源,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各高校要根据学校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经费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3.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教育厅加强对计划实施过程跟踪,针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予以撤销。

六、关于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

1.报送数量。请各高校按照2019年度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限额表报送。各高校拟推荐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与已推荐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重复率原则上不得超过50%。

2.申报方式及材料。请各高校务必于2019年7月23日-25日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河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教学实验大楼B1区S201房间,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学校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及报送的正式文件(一式两份)

(2)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3)专业建设点申报支撑材料(每个专业点一份)

(4)2019年度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一式两份)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威涛  焦 阳

联系电话:0371—69691868   69691869

电子邮箱:hngjc1868@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

                 2.2019年度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doc

                 3.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doc

                 4.2019年度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限额.doc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