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3 15:12:56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无线网络优化)、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会计信息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学制为2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录取规则

1.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我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6.未参加高考体检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

三、收费标准

1.学校2019年专业学费及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暂定为:

学费标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电子商务、会计、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3300元/年生,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摄影与摄像艺术专业5600元/年生,其它专业3600元/年生;

住宿费标准:八人间500元/年生、六人间650元/年生、四人间960元/年生。

2.如价格管理部门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助政策

1.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村、乡(镇)、县(区)三级贫困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2.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五、其他

新生入校后,我院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政编码:453006

咨询电话:0373-3720999、3720888(传真)

网     址:http://www.xx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