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06-21 09:01:33 来源:河南省招办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军区司令部

  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济源市人武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868名(男生840名、女生28名)、为人防系统定向招生5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295名(男生293名、女生2名)。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
 
  三、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以下简称军队院校)的考生志愿实行网上知分填报,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28日18时。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司法和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之间可以兼报。
 
  四、政治考核
 
  6月22日至6月28日,由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见附件1),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核查并作出结论;县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核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生于6月28日前到县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情况,领取《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体检。
 
  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所辖县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在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3日,地点设在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地址:郑开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向北700米路东)。
 
  今年面试体检工作继续使用《河南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体检系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其中,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和省军区人员联合组成,主要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工作人员由军地有关人员联合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潜艇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6月28日,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军队院校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参加面试体检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以及院校招生计划3至4倍确定。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以上考生数量不足3倍,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信息以及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6月29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一志愿达到所报考院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政治考核表》,按照《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规定的时间,于当日早晨6时空腹到面试体检点报到(带个人1寸照片),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和体检卡后,首先进行抽血检验(空腹),尔后按计划参加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体检次日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haedu.gov.cn)自行查询结果。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于7月6日18时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入数据库。
 
  六、体能测试
 
  根据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关于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试行体能测试的通知》(军训校〔2016〕44号),今年我省将结合面试体检同步试行体能测试。参照军人体能标准和高中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耐力、速度和协调性等身体素质进行测试。男子项目为:5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50米,8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具体试行标准见附件3)。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下载地址同《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见附件4),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粘贴个人1寸照片),于体检面试当日下午参加体能测试。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当于6月28日前向县级人民武装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在中学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做好补考准备,各军分区(警备区)收集后于6月29日前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未进行体能测试的,集中于7月4日在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进行补考。试行期间,体能测试成绩仅做参考,不做为录取依据。无故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军队院校录取工作。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军队院校直接与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联系。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招收国防生高校调剂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剩余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录取过程中,军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的同时,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招生办公室印章。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八、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军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政治复查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取消入学资格,军队院校要于10月10日前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格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原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对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九、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后新的职能分工,省军区系统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在本单位党委、首长领导和上级训练部门指导下,由训练部门牵头负责,会同干部、兵员及相关业务部门承办。各级要充分认清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临的新形势和提高招生质量的新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厘清工作任务、理顺工作关系,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军分区(警备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法手段,统筹利用军地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国防的责任意识,使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及时掌握招生资讯,为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志愿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政策信息。
 
  三是要推进阳光工程。深入实施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招生政策、章程、计划、程序、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将在面试体检现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每天随机抽取考生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检查面试体检工作。同时,成立由军队院校、省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考生权益申诉复议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
 
  四是要强化纪律监督。坚持把严肃招生纪律、纯正招生风气作为检验今年两项重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抓手,强化依法招生观念,加强招生全程监督。对考生及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按程序按规定有效妥善处理。省军区将抽调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招生督查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军队院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81671200。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