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助学贷款开始了 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

2014-07-10 16:54:23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高招录取启动之际,平顶山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展开。记者7月8日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获悉,平顶山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已经开始,每人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这笔钱基本上能支付普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被省外录取新生、在校生均可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为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我省籍新生和我省籍在省外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以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均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申请助学贷款需有共同借款人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应在25至60周岁之间。
  
  贷款金额最高6000元不超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含)。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这项贷款于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即可还款。如果毕业当年没有能力还款,毕业后两年内可以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两年后,借款人按年度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且在每年12月2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重新确定一次。
  
  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办理申请手续
  
  我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下载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持申请表到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所或毕业高中盖章。申请人持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到县(市、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经过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为其出具《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
  
  大学开学报到时,学生持《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可免交学费6000元。倘若学费、住宿费不超过6000元,待当年11月份国家向高校结算之后,提出剩余现金作为学生生活费自由支配。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是3738199。
  
  省内院校学生在校办理助学贷款
  
  被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在大学期间,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付出劳动获得薪酬。对于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记者 傅纪元 见习记者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