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提案谈高考公平:恢复完善全国统考制度

2013-03-06 11:31:51 来源:人民网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消息,截至今年2月23日,我国除西藏外各省份都出台了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异地高考)的政策。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流动人口最多、最受社会关注的省份,所颁布的异地高考方案门槛之高,将绝大多数随迁子女拒之门外,让众多翘首期盼的家长和考生倍感失望。

  以北京为例,随迁子女即使符合严苛的报考条件,在北京也只能参加中高职的招考,想参加高考需“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但学生必须“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对于那些户籍地高考命题与北京不同的随迁子女来说,该方案形同虚设。

  对京沪广津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定面临一个“两难选择”——异地高考门槛过高,则无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和高考机会,造成“拼爹”盛行;但门槛太低,则会导致大量高考移民涌入,挤占当地学生的教育资源和高考机会,引起新的不公平。

  相比在当地参加考试的权利,人们更关注也最感不满的是京沪广津优越的名校入学机会。由于京沪广津拥有的全国重点大学数量比其他省份多,加上大学录取名额普遍向所在地倾斜,重点大学在这些地区录取率远远超过其他省区。正如网友所调侃的那样,北京大学已经成为“北京人大学”,复旦大学已经成为“上海人大学”。

  就全国范围而言,目前高考政策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全国重点大学在不同省区之间录取率的巨大差异;二是全国重点大学城乡生源比例的严重失调。由于城乡之间、不同省区间教育资源的不平衡,造成了高考和录取机会的不公平,进而导致大学生城乡生源比例严重失调、“高考移民”屡禁不止、“拼爹”盛行和招生腐败等诸多影响教育公平的现象,引发了社会广大民众强烈的不满情绪。

  要解决上述难题,需要我们创造一个对所有考生来说都机会均等的高考制度,创造一个对所有考生来说都公开公平的招录程序。自从1977年我国高校恢复招生考试以来,全国统考、自主招生、面试招生、“3 X”、分省命题、校长推荐、高校联考,高考改革的步伐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综合比较来看,全国统考是所有这些高考制度中最能体现机会均等、程序公平原则的。因此,现有高考制度的改革,建议以恢复和完善全国统考为大方向来逐步推进,即坚持“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名额依据考生数量在各省以相同比例分配,高校在入围考生中自主差额录取”三大原则。具体建议如下:

  1.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全国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但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校招生录取。这样一来,将彻底解决随迁子女因各地高考命题不统一带来的学习、考试和录取困扰。让全国所有考生都平等的面对同样的测试标准,不仅能够给全国招生的高校提供一把统一的录取标尺,同时也为教育部衡量地方教育质量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参照标准。

  2. 依据考生数量同比例分配招生名额。全国性高校根据实际考生数量(以考生户籍为准)同比例分配各省区招生名额。这样的名额分配方式让不同省份拥有平等的录取率,给予每个考生同样的录取机会,可有效解决因地区教育水平差异带来的招生机会和入学机会的不公问题。

  3. 高校在入围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自主差额录取。由各省统一划定各类大学的最低提档线,高校在入围考生中,采取公开公平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自主差额录取。

  4. 取消名目繁多的高考加分与推荐入学。对于特殊人才,可由教育部研究设立公开透明的特殊人才考试与录取办法,实行单独招考,严格控制,避免高考特权和招生腐败假此而行。

  5. 严厉惩治违反高考公平原则的各类腐败行为,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障高考公平。

  6. 国家应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切实投入人力、物力,加大对教育贫困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逐步缩小教育资源与水平的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