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高考招生骗子蒙了家长老师120万元

2011-07-08 10:43:34 来源:河南法制报

  高考成绩已经揭晓,部分考生名落孙山,不少家长为此犯愁。一些不法分子借此设下圈套。昨日,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就受理了一起高考诈骗案,被告人张友忠以给考生办理艺术生专业考试合格证和高考统招录取通知书为诱饵,共诈骗三门峡、济南考生家长及老师12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2月至9月间,26岁的山东临沂市人张友忠多次谎称自己是山东省高考招生办工作人员,认识教育部工作人员,能够办理艺术生专业考试合格证,通过走关系可以使高考成绩不好的学生以统招身份上理想的大学。其骗取了三门峡市两名高考学生的家长及山东省济南市一美术辅导班老师张某等人的信任,承诺为3名高考学生办理艺术生考试合格证,为25名高考学生办理高招录通知取书,共诈骗120.8万元。之后,张友忠伪造网上招生录取信息及天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给被骗人,谎称其承诺办理的考生已被相关大学录取。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5.23万元发还被骗者,张友忠家属代其退赔被骗者损失3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张友忠刑事责任。

  7月6日,湖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表示,该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已经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案进行审理,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期对当前欲利用高考诈骗的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为考生进入理想大学提供司法保障。
  提醒 招生骗子惯用的4种伎俩

  法官结合本案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应坚信只有好的考试成绩,才是打开大学校门的金钥匙。招生诈骗有4种常用的手法,一定要注意防范:

  1.大肆吹嘘自己“有关系”、“有内部指标”。实际上,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日臻完善,国家的招生政策是公开透明的。

  2.伪造录取通知书。其实,空白的录取通知书是不允许携带和保存的,大学院校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是通过邮局寄达考生家,不可能由私人传递。

  3.收取高昂中介费。高校招生除按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等必要费用外,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4.带考生及家长察看招生场所。诈骗团伙会在外地租用招待所或商用写字楼,对考生及家长称是其招生场所。(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予新 传新 平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