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20-04-20 14:56:28 上海财经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定,经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我校将通过艺术专长和文化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

  (一)招收项目

  民族乐器类、声乐类

  (二)报名条件

  2020年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并且具有以下条件:

  1.民乐类

  ①具有乐器特长(乐器种类详见后文“招生计划”),获得社会业余考级最高级;

  ②在高中阶段具有参加民乐团的经历,个人或集体至少取得下述成绩之一: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参加地市级比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2.声乐类

  ①具有声乐特长(美声),获得美声唱法成人考级五级(中级)及以上;

  ②在高中阶段具有参加合唱团的经历,个人或集体至少取得过下述成绩之一:参加国际合唱比赛、国家级合唱比赛、省部级合唱比赛并获奖。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0日17:00至2020年1月6日15:00。

  (四)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后,选择“高水平艺术团”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wsbm.sufe.edu.cn

  2.书面材料提供

  ①打印由报名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表,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社会业余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需与报考艺术特长项目一致);

  ③高中阶段所在艺术团出具的在团证明(需与报考艺术特长项目一致且注明在团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④高中阶段参加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与报考艺术特长项目一致)。若为集体获奖项目,另须提供个人贡献部分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复印),报名表作为首页(无需另加封面),在左上角装订。

  请于2020年1月7日15:00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初审及下载准考证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于2020年1月10日10: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16日15:00至2020年2月28日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

  (一)文化测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20年2月29日

  3.测试方式:笔试

  4.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二)艺术专长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3月1日

  2.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测试类别测试内容
民乐类1、自备曲目一首;
2、视奏简谱一条(打击乐、大提琴(低音提琴)为五线谱,打击乐需加试小军鼓视奏)。
声乐类1、自备曲目一首,自备伴奏(现场提供多媒体播放器,可使用MP3WMA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请同时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
2、视唱一条:五线谱一条,两升或两降。

  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艺术团13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收类别招收项目拟录取人数
民乐二胡0-2
竹笛0-1
琵琶0-1
古筝0-1
中阮(大阮)0-1
0-1
唢呐0-1
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或西洋打击乐)0-1
大提琴(低音提琴)0-1
声乐男高0-1
女高0-1
男低0-1
合计13

  (二)选拔规则

  我校根据艺术专长测试和文化测试成绩折算综合成绩(艺术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根据上述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等公示;通过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给予公示合格考生相关录取优惠政策。

  (三)录取优惠政策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需参加高考,高考成绩需满足如下要求:

  1.尚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另:江苏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需达到2B)。

  2.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

  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

  浙江、北京、天津、山东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该省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

  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海南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含)。

  另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四)志愿填报要求

  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按相应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等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达到我校公示的录取优惠政策后,我校即予录取。

  五、监督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65901267(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021-65904550(上海财经大学艺术教育办公室)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