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022-07-15 14:41:03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起始日:2022年11月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0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44年9月20日。请各高校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22年11月16日。

  借款起息日:2022年11月16日。

  (三)贷款发放及结息。

  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11月20日,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进行年度结息后,对此开行河南分行出具贴息、风补归集函,随后,省中心将风险补偿金、贴息和违约管理金收缴通知发送给各高校。

  (四)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

  6月6日,2022年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各高校进入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月6日(含当日),各高校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2-2023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9月13日,省中心汇总后报开行河南分行。

  9月12日至16日,对于今年新参加贷款高校须按照一式两份的要求报送机构成立文件、承诺书、印模原件、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等至省资助中心;对于已参加助学贷款的高校,如果发生更名、合并、法人代表变更等事项的也须一式两份上报上述文件,最近一年变更过基本账户的也须一式两份填报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10月25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在此之前,各高校要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应在录入截止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省资助中心。在校内数据审核过程中,学校对院系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学校官网或校资助中心官网面向全校学生公告2天,同时各学校需要在上报数据前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报省资助中心(通过邮件报送到邮箱hngxzxdk@qq.com,内容为“学校名称+具体网址”),如果学校没有按要求公示,省中心在随后的数据审核环节将直接取消其贷款资格。

  10月26日—28日,省中心核对贷款学生学籍信息并通过网络审核贷款申报数据,无误后报开行河南分行,开行河南分行审批通过后,高校经办人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执行合同预处理(分别是待办折卡生成和合同批量生成),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省中心应于10月30日前(含)将审核汇总及公示情况函告开行河南分行备案。

  10月31—11月1日各高校到省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借款合同、贷款约定与承诺书(附件6)、档案盒。

  (五)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2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高校应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方式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11月9日前(含),各高校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校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中心。由于贷款数据最终审批工作必须整体进行,为了避免因个别高校没有按时上报信息而影响其他高校数据的审批打印和上报花名册,进而影响全省工作正常进展,届时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高校将直接删除其贷款数据,取消当年贷款资格,省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11月10日至11月11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数据打印花名册、报送至省中心(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11月15日,省中心将各高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全省学生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贷款发放申请函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河南分行,同时通过开行网银系统提交贷款发放及资金支付申请

  二、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三、其他问题。

  1.续贷说明。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高校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2.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

  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本人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高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校院系辅导员或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或资助中心公章。高校还应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高校资助中心或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未尽事宜按照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执行。

  3.受理电话。

  教育部2022年度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暑期集中受理时段从今天开始,至9月15日,共计79天。每天受理时间由其他时段每个工作日的8:00—11:30、14:00—17:00,调整为每天8:00—20:00(含周六、日)。

  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主要用于受理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帮助学生准确了解高等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顺利申请办理相关资助项目。

(主要摘录于《关于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