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2021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3月29日至4月20日进行

2021-03-31 09:40:48 来源:漯河市教育局

2021年普通高招体检温馨提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21〕5号)的通知要求,漯河地区2021年普通高招体检工作在市考试中心的精密组织安排下正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温馨提示告知考生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未经高招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时间

  我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3月29日至4月20日进行。

  三、体检地点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避免考生大规模流动、聚集可能引起的交叉感染,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市考试中心决定送检到校,分时错峰体检(舞阳、临颍考区在指定医院封闭隔离区域进行体检)。

  四、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考生如果在体检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以及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须于体检前3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进行体检。体检全程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降低人群聚集度,减少感染风险。

  2.考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守则》等有关规定,熟悉体检流程,知晓体检结论异常对填报志愿及录取的影响。体检前要保证充足睡眠,防止感冒,休息好眼睛,不乱服药物,将身心调到最佳状态。

  3.考生要按照要求诚信应检,体检时将认真核查身份信息,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要空腹抽血,如有晕血症状要提前告知医生。采血后,要休息20分钟留观再离开,以防出现不适症状。

  5.体检工作结束后,考生要认真阅读本人各项体检结论,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

  6.2021年我省高考继续实行“无声入场”,体检信息采集时,“体内含金”考生要主动告知体内所植金属的具体部位,由工作人员精准录入系统,以便高考入场时顺利通过入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