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网上初选结果公布 你想咨询的问题请看这

2020-08-18 14:48:00 来源:河南征兵

  按:8月16日,全国征兵网公布女兵应征初选结果已公布,现将大家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综合整理。

  1.怎么查询初选结果?

  请用自己应征报名时的用户名登录全国征兵网就可查询。

系统初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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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初选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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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何进行的网上初选?

  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名人员的高考成绩进行审核,按照其高考分数在高考当年生源地的相对排名情况,计算出高考相对分数,并以选择的应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简称省区市)为单位,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数倍于征集任务数的报名女青年作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

  对于高考地和应征地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初选办法:高考相对分数按照参加高考省区市高考当年的排名次序进行计算,尔后用所得的高考相对分数在应征的省区市排名初选。

  3.高考相对分数是如何计算的?

  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

  高考相对分主要的参考数据有两个:

  一是女青年当年高考成绩区分文、理科在本省的排名次序;

  二是女青年参加高考时,当年全省高考的总人数;

  所以,因为高考成绩排名、高考总人数、文理科不同,不同年度参加高考的女青年情况也不一样。

  例如:两名女青年张某和王某今年报名应征。

  ① 张某,2017年参加高考,成绩为420分,当年她所在的省高考总人数为366500人,假设当年该高考成绩在全省排名为第165000名,其相对高考分=(1-165000÷366500)×100=54.98分。

  ② 王某,2018年参加高考,成绩为420分,当年全市高考人数为353000人,假设当年该高考成绩在全市排名为第155000名,其高考相对分=(1-155000÷353000)×100=56.09分。

  注意:就算两人高考分数一样,但因为参加高考年度不同、分数排名不同、高考总人数不同,高考相对分也不同。

  4.报名时填写了成绩,为什么高考分变成“0”分?

  高考成绩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化成绩分数,不包括单独招生考试、专升本、对口招生考试成绩和艺术分。如出现最后高考分变成“0”分,可能是以下情况:

  一  是科类为单独考试、文理综合;

  二  是未参加高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无高考成绩的;

  三  是录取类型为单考单招等非按高考成绩录取的;

  四  是其它因素(比如你自己误填的等)。

  5.如果没有高考成绩怎么办?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提交证明材料后,经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后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列入初选预征对象。

  保送生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明材料:

  ① 省级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能证明该应征女青年为保送生(含保送年度、高中毕业学校、保送高校名称等信息)的证明;

  ② 应征女青年录取通知书;

  ③ 应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的提供高中毕业证,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大学毕业证。

  保送生人员类别: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外国语中学优秀学生、退役运动员。

  6.中专生、职高生不可以报名吗?

  根据规定,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词:普通高中、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所以,中专生、职高生、技工学校(含高级技工、技师学院)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大学毕业生、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五年制大专还未取得大专学籍的学生等等不在征集范围内。

  7.初检初审主要是做什么呢?

  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逐人核对应征青年高考原始分数及学历的真实性,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

  经初检初考合格的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在网上予以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应征资格。合格人数较多时,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征集送检对象。

  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将会提前告知初检初考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请大家一定要保持通信畅通。

  初选预征对象根据通知要求,持网上打印的《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应征。

  8.今年对体重标准进行了调整,如何计算的?

  今年修改后的体重标准,以体质指数(BMI)为依据,女青年合格范围为:17≤BMI<24

  BMI=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9.优先征集对象有哪些?

  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

  ① 烈士证;

  ② 公安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应征青年为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

  因公牺牲军人原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证明,以及应征女青年为其子女或同胞姐妹的证明。

  病故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

  病故军人原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应征女青年为其子女或同胞姐妹的证明。

  现役军人子女:

  ① 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为现役军人(含部职别、身份证号、证件编号等)及应征女青年为其子女的证明;

  ② 应征女青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 现役军人军官证、义务兵证、士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