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答复的函

2019-12-10 10:09:35 来源:教育部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78号(教育类3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5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高等教育学科评估相关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学科评估周期适当延长,逐步与国家教育五年发展规划接轨的建议

  你们提出学科评估应逐步与国家教育五年发展规划接轨,建议将评估周期延长至5年,以期向国家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周期靠拢。该建议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学科评估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学科评估经过17年的发展,形成了“四年一轮”的周期。实际上,类似水平、成效、排名性质的评估,如QS、THE、软科等均是每年开展。考虑到研究生培养周期和科研成果的形成周期,并考虑时效性,我们经过广泛调研,形成评估周期为4年的评价机制,既有利于高校及时了解学科现状、优势与不足,又能较为及时的反映阶段性人才培养成效。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就学科评估周期广泛征集各界意见,根据新时代的教育评价要求,按照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重新论证评估周期问题。

  二、关于优化评估结果公布时效性的建议

  你们提出学科评估应缩短从申报参评到结果公布的整体时间跨度,以更好地发挥以评促建的功效,“评估结果公布越及时,参考价值也就越高,导向性也越有效”,对此我们表示赞同。为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第四轮学科评估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注重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分别对23万学生和15万用人单位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并邀请了1.3万名同行专家开展了“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此外对部分学科试点开展了国际声誉调查;二是根据既定程序,采取六大举措,对300多万条数据严格进行核查;三是对重点数据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参评单位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以上举措提高了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但同时也增加了评估信息数据处理的工作量,降低了评估结果发布的时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数据填报标准,优化评估工作流程,推进对公共数据的使用,减轻高校填报数据负担。同时,积极加强与第三方数据商的合作,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平台智能化程度,提高运行效率,缩短评估时间,及时发布结果,更好地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

  三、关于学科评估突出学科特色的建议

  你们提到针对以“门类”进行申报的方式进行改革,学科评估应尊重学科特点,组织专家委员会修订申报内容及评审方式,对此我们表示赞同。为强化学科特色,避免学科建设同质化,对95个学科分9类建立了体系框架,每个学科独立设置权重。为充分体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差异性发展成果,学科评估还设置了“代表性成果”“学科简介”“社会服务贡献案例”等观测点来体现不同学科的特色贡献,引导学科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分类评价,研究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建立评价体系。例如,为凸显中医药学科特色,科学呈现中医药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学科建设成就,我们将在广泛听取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分类建立医科评价体系。

  四、关于科学应用评估结果的建议

  学科评估结果使用上,你们建议作为“双一流”建设单位遴选的参考,不要直接挂钩,我们表示赞同。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中心以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水平评估项目,其目的是服务大局、服务高校、服务社会,不是为某特定项目量身定做的产品。政府和高校在资源分配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科发展水平,更要关注社会对该学科的需求程度,要注重构建良好学科生态。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立德树人成效、师德师风、破“四唯”等内容,完善评价体系。通过优化结果发布方式,突出各地域学科建设成效,引导有关部门和高校更好地使用评估结果,促进学科良性竞争,构建良好学科生态。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