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不能靠欺骗,宣传岂能凭“碰瓷”

2019-09-05 10:31:38 来源:大河报

据报道,因转发文章称甘肃新科工业学校虚假宣传“高铁包就业”,宁夏一微信公众号运营公司被诉至法院,索赔150万元。涉事公众号负责人准备应诉,甘肃新科工业学校却申请了撤诉。该校150万索赔没到手,反倒承担了数千元的案件受理费用。

面对“野鸡大学”的指控,甘肃新科工业学校拍案而起,不仅将转载这篇文章的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告上法庭,而且豪气冲天地索赔150万元,理由是损害学校名誉。然而,在法院开庭当天,这所学校却主动向被告提出庭外和解,遭到拒绝后,这个学校竟然主动撤诉了。换句话说,依法维权的口号喊了那么久,对簿公堂的最后时刻,甘肃新科工业学校却临阵退缩,不战而逃了。

原告低声下气地请求和解,被告却义正辞严地表示拒绝,这样的原告和被告,还真是不多见。既然告的是别人损害学校名誉,那么,学校的临阵脱逃无疑是坐实了“野鸡大学”的传闻。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甘肃新科工业学校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招生广告信息,宣称学校与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办学,与各大铁路、地铁公司长期合作。但西安交大、北航、相关铁路公司纷纷出来撇清关系,称不存在联合办学、合作等事宜。更荒唐的是,早在2009年,甘肃新科工业学校在没有高等职业教学资质的情况下,就通过与甘肃两所公办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的方式开办“大专部”,这种“借鸡下蛋”的行为,被甘肃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如此看来,甘肃新科工业学校的虚假招生宣传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还屡教不改。

就在此次临阵脱逃之后,甘肃新科工业学校的招生人员还在大言不惭地推销“联合办学”和“包安置、高待遇”。对此,兰州铁路局宣传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铁路正式招考的生源都来自参加全国统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号称掏钱就上的学校肯定是假的,包分配更是荒谬。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直截了当地表示,铁路公司未与该学校有任何合作,此前曾向媒体澄清过此事,这些学校为了招生如此宣传,铁路公司也很无奈。年复一年遭遇“碰瓷”,铁路公司的委屈与不满可想而知,除了表示无奈之外,真的无计可施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既然甘肃新科工业学校也知道依法维权,那么,是时候用法律的标尺去丈量一下甘肃新科工业学校自身的行为了。

法律不能放任造谣,更不能姑息养奸。无论是“被合作”的高校和铁路公司,还是被欺骗的学生和家长,都有权要求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前提是,法律要有一个准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