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招生政策公布 考察、面试、体检、体测合格方可报考

2019-06-21 09:20:29 来源:郑州日报

今年,7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拟在河南招1824人。省招生办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部署相关工作。政策明确,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普通高招提前批次录取。

今年,全国7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拟在河南招1824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专业除外)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和禁毒学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执行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今年7校国家专项计划拟招48人,均为本科招生计划,报考者须具有河南省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核认定。

6月25日开始报志愿

根据安排,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达到公安院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照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段和填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报考者须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00至28日18:00,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考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本专科志愿栏,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招生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通过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考察,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提醒考生在网上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同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考察。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

报考公安院校考生考察工作将于6月25日~29日进行,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打印考察表,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不得涂改,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关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面试、体检、体测分数线29日公布

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志愿按照3倍划线的要求,于6月29日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分数线向社会公布,提醒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届时主动上网查看,进入划线范围的考生可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1日~3日,地点设在河南警察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1号),分设公安部所属院校和河南警察学院两个考生报名工作区域。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现场全程录像。体检时,将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现场全程录像。体能测评共有4个项目,须全部参加,3个及以上达标,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使用全自动高速体能测评摄录系统,全程录像。

考察、面试、体检、体测使用综合结论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参加报考院校所需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有一项不合格的,综合结论为不合格,不得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根据安排,各公安院校要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组织开展并完成公安专业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核查出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省公安厅政治部举报电话0371-65881382,省招生办举报电话0371-68101616。

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专科专业随本批次投档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同时投档。

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在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档案,二志愿投档分数线不得低于划定的该院校面试分数线,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由省招生办公室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烈士子女在报考公安院校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综合结论合格考生由该院单列计划在提前批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其他公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招生院校优先录取。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