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工作

2019-04-12 11:13:59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9〕228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一、验收对象

我省立项和承接任务(项目)的所有高等职业院校。

二、验收内容

我省启动实施38个任务、15个项目,立项建设和各校自主承接任务(项目)全部参加验收。各校可参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院校对照表填报验收材料(见附件2)。我省立项建设的任务(项目)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教高〔2017〕542号)、《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121号)、《关于公布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17〕895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院校名单的通知》(教高〔2017〕1034号)公布的院校进行验收,其余任务(项目)按照各院校实际承担情况验收。

三、验收要求

1、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事求是填报数据,按时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2、各校要根据《行动计划》实施时上报的任务(项目)计划书,以及近三年在教育部《行动计划》管理平台所报绩效报告和绩效数据,填写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完成书(见附件3)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分类汇总表(见附件4)。每一类任务(项目)分别填报验收完成书,数据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3、我厅在对所有任务(项目)验收后,根据教育部《行动计划》认定项目各地推荐限额,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等7个项目的认定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校务必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至河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教学实验大楼B1区S201房间,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高教处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完成书。(两份)

2、相关支撑材料。(每类任务(项目)一份)

3、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分类汇总表。(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 阳     张小茜

联系电话:0371—69691869   69691855

电子信箱:hngaojiaochu@126.com 。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的通知》。doc

2.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院校对照表。doc

3.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完成书。doc

4.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分类汇总表。doc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