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2018-07-03 12:03:04 来源: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贫困学生上大学不用愁

——2018年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简介

即将进入大学学习的同学们,如果你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还在为上学的费用发愁的话,那么先请放心,国家现有的各项资助措施将为你解决后顾之忧,请看简介:

一、为你解决学费——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国家助学贷款(又称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办理;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在省内学校、省外学校就读均可申请)。

二、为你解决生活费——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政府投入的无偿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特殊政策:在我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省外高校也有相应的资助政策,可通过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或资助)咨询电话了解相关情况。

三、为你解决路费——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中西部地区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实施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来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该项资助名额已分配到各高中(名额有限,每年不固定),同学们可以直接向毕业学校咨询并申请。

四、为你解决入学问题——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均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五、为你解决临时困难——校内困难补助

新生入学后,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之前,你如果出现临时困难,生活费无法解决,可向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困难补助、伙食补贴等,以解决燃眉之急。

六、扶贫部门的专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未脱贫户和脱贫户,不含稳定脱贫户),各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受助资格由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并公示,无需另外申请。

七、三类学生的特殊待遇——免费教育

(一)公费师范生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生

我省实行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招生政策,所录取的学生由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八所高校培养。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外,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全日制在校生享受的相关政策。

(三)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

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五年制本科医学生,我省的培养计划为80人,招生学校为河南中医药大学和新乡医学院。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八、对你优异成绩的高额奖励——国家各类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九、对你服兵役或到基层就业的回报——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河南省服务基层代偿政策按照(豫财教〔2011〕316号)文件执行,从2017年开始特岗教师服务基层代偿按照(豫政办〔2017〕90号)意见实施。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三)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十、自力更生解决困难——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学们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和课业安排申请勤工助学,以自己的劳动所得解决部分经济负担。

十一、为你量身定做的资助项目——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减免学费等。同学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向学校申请或争取。

各高校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给新生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彩色折页)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我省高校还会寄送《河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请同学们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和使用。

附件:

1.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印发工作的通知.pdf

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2018年6月)

3.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印发工作的通知.xls

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330号).docx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29号)

6.《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pdf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