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即日起可上网申请

2014-07-16 16:34:16 来源:许昌网

考上大学是件高兴事,可对于一些家境贫困的学生来说,学费成了一个大难题。7月1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于7月20日至9月20日集中办理。即日起,学生可上网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月20日至9月20日集中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是考往省外高校的具有许昌市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7月20日至9月20日集中办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宋巧玲说。
  
  宋巧玲表示,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最高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低为1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宋巧玲说,作为一项优惠政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办理流程简洁,只需四步可完成
  
  据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非常简单,只需要四步即可。
  
  ►即日起,考往省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www.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
  
  ►学生持贷款申请表到居(村)委会、乡(镇、办)民政部门或毕业高中办理资格认定,审查盖章。
  
  ►7月20日至9月20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有关材料(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贷款申请表等)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手续
  
  ►学生赴高校报到后,督促高校在10月10日之前录入贷款电子回执。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学生在提供相关材料时有首贷和续贷之分。其中,首贷时,借款学生需提供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借款学生所在家庭户口簿原件,新生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如果是续贷,学生的申请表无须加盖任何单位公章,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持申请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即可,只需提供办理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学生和家长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贷款办公室的电话2353027咨询。”宋巧玲说。